竹林七贤
【原文】
魏元帝景元三年(壬午,公元262年)
阮籍为步兵校尉,其母卒,籍方与人围棋,对者求止,籍留与决赌。既而饮酒二斗,举声一号,吐血数升,毁瘠骨立。居丧,饮酒无异平日。司隶校尉何曾恶之,面质籍于司马昭座曰:“卿纵情、背礼、败俗之人,今忠贤执政、综核名实,若卿之曹,不可长也!”因谓昭曰:“公方以孝治天下,而听阮籍以重哀饮酒食肉于公座,何以训人!宜摈之四裔,无令污染华夏。”昭爱籍才,常拥护之。曾,夔之子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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